哈嘍,大家好,我是你們的小宅。前一陣子B站和D站的版權事件鬧得風風火火,這不,另外一起商標侵權案也宣判了。

目前的判決如下:
1、D站立即停止相關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行為
2、D站連續五天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
3、D站賠償B站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費用11萬元


總之,法院認為,商標的首要功能在于區分商品和服務的來源。由于涉案商標知名度較高,容易使相關公眾對被控侵權標識和原告商標產生混淆誤認,進而對D站的運營主體產生誤認,或者認為該網站與原告之間有特定聯系。因此,三被告確實存在侵權。
關于商標侵權,確實D站的商標和B站非常類似。但是,評論區也有網友表示,b站也是模仿n站起家,尤其是niconico的小電視。

大家可以看看相關評論,還是十分有趣的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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